第3条(原则)
高管及员工在开展一切工作时,必须遵守法规并合乎伦理。
第4条(适用范围等)
① 高管及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所规定的事项。
② 公司应按照本规定等所定的内容,构建并运营伦理经营所需的组织和制度,并制定及施行相关内部规定等。
第5条(伦理纲领等)
伦理经营委员会制定旨在实现伦理纲领(附表格式第1号)的行为规范,并可另行制定其详细行为标准。
第2章 组织及培训
第6条(组织等)
① 公司可设立统筹管理伦理经营全局(包括决定伦理经营政策及制定相关各项规定等)的伦理经营委员会。
② 为辅助前款伦理经营委员会的业务处理,可由管理部门予以协助,管理部门可设若干名具备专业知识的伦理经营负责人。
③ 前款的伦理经营负责人执行与伦理经营相关的下列各项业务。
1. 伦理经营推进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2. 伦理经营手册(指南等)的发刊与分发
3. 伦理经营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 伦理经营相关建议及举报中心的运营
5. 违规行为举报事项的处理及对违规者的处罚要求
6. 履行针对伦理经营疑问事项的咨询、顾问职责
7. 其他伦理经营委员会认为必要的事项
第8条(内部控制)
公司应运营内部控制体系,以确保高管及员工遵守伦理经营相关规定等,并预防或及早发现违规行为。
第9条(违规行为等的举报及处理)
① 高管及员工在得知有高管或员工做出违背伦理经营的行为时,应立即向代表理事举报;若判断有违背之虞,可将相关内容作为信息提供。
② 欲举报违规行为者,应一并提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被举报对象、违规行为及其证据等。
③ 代表理事应对收到的举报内容进行调查与确认,并采取处罚、制度改善等适当措施。
④ 应保护违规行为举报人免受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褒奖等优待措施。
第10条(检查及调查)
① 代表理事可对高管及员工是否有违背伦理经营的行为以及是否违反相关规定等进行检查和调查。
② 检查及调查的实施以及对此的处分等,依照内部控制相关各项内部规定执行。
第12条(职责)
伦理经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实行伦理经营的最高决策机构,履行形成伦理企业文化并管理本公司伦理经营政策决定与评估等职责。
第13条(构成)
① 委员会由代表理事、高管及必要人员组成。
② 委员长由代表理事担任。
③ 委员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按照委员会规定的顺序代行其职务。